(一)校长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代表学校对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负责,保证国家培养人才计划的完成。
2、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基建规划、专业设置、机构设置和人才编制,对学校教学、科研、人事、保卫、财务、总务、招生、就业、培训等行政工作,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学校教职工有奖惩权。
3、搞好教育改革,开展教研活动,进行学术交流,定期听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4、负责主持校务会议、行政工作会议、办公会议,协调各行政机构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5、加强教师、教辅、干部和工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种类人员的素质。
6、负责审批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
7、主持制订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批学校经费开支、开源节流,加强管理。
8、审批学生七天以上和教职员工四天以上的病事假。
9、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和监督,关心群众生活,发送和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
10、支持副校长督促实施各方面的工作计划,不定期检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促进工作。
(二)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并切实履行。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密切联系师生,经常了解师生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师生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师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建设 ,提高师生的觉悟。
4、充分发挥党员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师生中的先进分子和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一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
5、吸收党员,审查和监督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以权谋私。同时,保证师生依法行使的职权,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7、教育党员和师生提高警惕,坚持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破环分子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8、认真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取工作,切实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
9、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先进,批评错误倾向,努力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0、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党委副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校党委的决策,做党委书记的得力助手,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业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党内各项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
4、密切联系师生做好调研工作,采纳广大师生的合理化建议,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5、加强对校党办和政治处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6、加强党建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师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使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
7、完成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纪检书记职责
纪委书记在校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按照上级纪检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校纪检委的全面工作。
1、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反对任何违反党的基本路线、背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反对任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的行为。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和维护教职员工正常的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谋求私利和特权的行为。
5、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6、把加强遵守党纪党规摆在党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开展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和正确对待党和群众的监督。
7、带领广大党员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认真纠正不正之风,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坚持在党纪、党规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真正做到有纪必依、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9、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10、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副校长职责
1、后勤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分管总务处。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基本建设规划和校园规划,有步骤地改善和优化教学和生活设施。
3、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与监督实施。负责批准分管处室干部职工三天以下的病事假。
4、搞好校园规划,负责花园式校园建设和校安工程的实施工作。
5、督促检查后勤各方面工作,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食堂伙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协助校长审核分管处室的各类合同及履行情况。
7、开拓创收渠道,积极组织的各种收入,增强学校发展活力,改善办学条件。
8、指导医务室人员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协助校长管理计生工作。
9、做好校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教务副校长职责
1、教务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全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的改革工作和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
2、分管教务处、教研室、生产处,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生产、科研、技能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审批所分管处室的工作计划,总结并经常了解其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组织师生参加科研、生产、实践,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4、加强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所属各处室工作进程,经常了解教学备课及教学情况。
5、协助校长审核所分管各处室的各类合同,教学经费管理使用及教学人员出差。
6、审批分管各处室干部和教师超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事假。
7、负责校内教学实训基地建设。
8、办理校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七)行政副校长职责
1、行政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做好全校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纪律教育、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和图书馆。
2、建立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与监督实施。负责批准分管处室干部职工三天以下的病事假。
3、审批分管处室有关事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4、加强对分管处室的领导,督促实施行政管理方面的各项改革。
5、做好校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实施各方面的工作计划,不定期检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促进工作。
(八)招生、就业、培训副校长职责
1、招生、就业、培训副校长是校长助手,协助校长做好本职工作。
2、分管招生就业办、培训处工作,审批所分菅处室的工作计划,总结并经常了解其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加强招生、就业及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跟踪管理工作。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经常检查工作进程。
4、协助校长审核所分管处室各类合同、有关经费管理使用及处室人员出差。审批分管处室人员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病事假。
5、办理校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职责
1、带领学生处、团委、保卫科人员深入持久地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努力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贯彻落实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2、抓好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军训及革命传统教育。
3、搞好全校学生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配合党支部、团委,做好学生党团建设。
4、落实学生的奖惩。做好学生先进个人、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做好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落实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入学训练,做好学生的德育学分评定和毕业鉴定,搞好毕业生教育和就业工作。
6、负责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
7、带领保卫科人员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
8、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定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比。
9、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校长助理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及分管做好总务后勤、食堂、小卖部等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全校的各种基建及维修工作。
3、加大学校校产管理,全校财物要登记造册,损坏丢失按制度处理。
4、负责学校物资采购、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学校各项工程招标工作。
5、加强学生食堂、小卖部管理,严格按《卫生条例》及所定的各种制度管理,严防各种卫生事故发生,抓好卫生室的管理,发挥卫生室的防病治病等作用。
6、强化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树立后勤为师生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改进后勤人员的工作作风。
7、加强对总务后勤工作的领导,做好总务处工作,负责学校住房调配,协助校园绿化、做好水电管理。
(十一)天游8|官方网站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校党委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l、负责校党委及校党委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党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起草校党委各类文件、材料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审核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
3、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文件和校党委文件、校党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
4、做好调研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校党委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发挥好参谋作用。
5、加强对支部的管理和领导工作。做好支部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先进支部评选,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外调、政审、入党谈话、座谈会、访谈,以及各项学习、活动等工作。
6、按时足额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7、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传阅、回收、保管工作。负责党委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上级机关、有关单位来文、来函、通知的处理工作。
8、承办校纪检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完成校纪检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9、承办统战、安全保密、信访、党内信息、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对内协调、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10、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党委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11、做好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的文秘工作,包括起草、汇集、修改学校有关的文件、材料、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2、认真做好行政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文件及时登记、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
3、办理学校行政内外事务的联系,必要时代表学校出席一些会议。
4、负责做好行政信件、电话、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节日、上级领导及兄弟学校来访时书写、张贴欢迎标语等工作。
5、管理学校印信,包括学校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办公室公章等。开具学校行政介绍信、学生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6、负责全校性各种会议的通知和行政会及其他全校性工作会议的记录整理归纳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网络室相关工作的协调,确保校园网运转正常。
8、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将学校、各处室需要公开的文件、材料登记编号、上墙公开,公开到期后认真整理归档,有反馈意见及时上交解决,按时完成校务公开的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9、负责编辑、整理、出版《 校讯》 刊物及信息上传校园网络和上报有关部门。
10、负责学校收费工作的协调与人员管理。
11、负责学校打字室的管理。
12、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财务科人员的出勤管理工作。
13、办理校长、分管副校长交办的不属于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三)总务处职责
1、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落实本处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认真组织后勤职工学习政治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为学校提供后勤保障。
2、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认真办好食堂,尽力创造条件,努力改善饮食,为师生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每周深入检查食堂工作一次,每学期召开3至4次生活委员会议,征求意见,改善服务质量。
3、负责全校水电供应及管理工作,制定节约用电、用水措施。
4、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现实状况,搞好学校基建、校园建设规划和实施,落实执行基建和修缮预算,有步骤地改善教学、生活用房状况,安排好师生员工的住宿,加强现有教舍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5、协同相关部门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做好学校财产的登记管理,同时保质保量采购教学、科研和办公用具、用品、设备和材料。
6、管好师生户口,办好师生调动就业等户口转移手续。
7、及时处理校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十四)招就办职责
1、制定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新生录取和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招生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
4、制定顶岗实习生校外实习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5、做好顶岗实习生校外实习的岗前培训工作。
6、制定顶岗实习生校外实习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并组织实施。
7、参加人才市场的各种信息交流和了解供需见面情况,以就业为导向,以尽量做到学生专业对口为原则指导实习。
8、组织实施顶岗实习生的实习工作。
9、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及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10、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的工作。
11、建立健全招生就业各种资料档案。
12、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教务处职责
1、拟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会同各学科研究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编制校历、落实教师上课任务,制定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师的调课、教学实习安排以及其他教学行政方面的工作。
3、审查教师授课计划,督促检查授课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组织各学科及相关人员进行课堂评估,检查教学质量。
4、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定和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会同政治处对教师进行考评和评先工作。
5、负责学生学习成绩的档案管理,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做好毕业证书及其他有关学历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秩序的日常工作。
7、负责学生的转学工作。
8、会同学生处处理学生在课堂学习、考试违纪事件。
9、负责全校教材的选用,做好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10、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图书馆职责
1、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准时开放。
2、馆内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严守岗位,认真负责。
3、认真做好书刊的编目、整理、装订和修补,积极开展图书、资料的宣传工作。
4、按规定办理图书、杂志和资料的出借、归还手续,做到以礼待人、耐心细致、方便师生员工,手续完整,避免差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有计划地使用图书经费,认真做好图书的订购、验收登记、入库等工作。
6、爱护馆内一切公物,做好图书馆的防霉、防蛀、防鼠、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阅览室、资料室、借书处和书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7、做好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十七)教研室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农校教学改革,努力工作。
2、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全国农业中专教育改革方向及动态。
3、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建议。
4、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教师的教学活动。
5、收集和反馈教学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全校教师课堂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
6、定期开展有关教学改革的调研活动,独立或联合专业学科开展教改课题研究。
7、编印学校教育教学通讯。
(十八)财务科职责
1、认真遵守<<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法律,遵守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2、完成学校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及时提供经济信息,积极参与财务管理决策,编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3、编报财务预算,协助组织计划的实施,督促财务计划的完成。
4、负责学校的资金核算工作,按规定计提各项基金,严格专款专用,协助组织做好财产登记和清查工作。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做好日常的业务核算,认真做好记帐凭证的登帐、对帐、报帐工作,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6、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规定,做好各项缴费、收费工作。
7、按时发放每月工资,认真搞好发票的报支工作。
(十九) 团委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团员青年政治思想教育和德育教育。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及时了解团组织工作和团员思想动态,为校党委和上级团委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制定校团委的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团的各项工作。
5、负责全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搞好团校建设、办好团干培训班。
6、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入团,认真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7、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8、负责开展各项课外文体活动、新生军训及革命传统教育等第二课堂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校业余生活、优化育人环境。
9、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学生会依据职责开展工作。
10、认真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政治处职责
1、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经常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2、制定本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3、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包括招收紧缺专业教师(含招考方案制定及报批、考试的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的公示、体检、调档等)、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和教职工奖罚工作,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和定员定编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的业务进修、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和中青年教师研究生学习的审核、协议的签订工作。
5、负责办理教职工工龄、教护龄的核定。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每年薪级工资、教护龄、职务晋升、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公示等相关手续。办理新教师的信息采集、见习期工资、转正定级等相关手续。办理离休高龄护理费、离退休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报批手续。办理聘用人员合同的签订、社保和工资审定等报批手续。做好工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优待证和乘车证等,组织相关部门对离退休及伤病人员的慰问。协同工会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伤亡的善后工作(含丧葬、工作简历的查询、生平的撰写、抚恤金等的核算和报批)。办理教职工遗属补助。
7、做好校内复退军人的慰问及困难教职工的上报工作。
8、做好教职工档案整理、保管、保密、查阅、归档及移交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员工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推荐材料的审阅、公示材料和评议表的准备,聘任教职员工职称职务材料的审阅、公示材料和评议表的准备,职称、资格证书、聘任书的办理,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技术等级的申报、预审、整理、上报等有关手续,协助校领导开展专业职务的评聘及考核工作。
9、负责办理法人登记的年检。办理新补充工作人员预用编的申请、备案、入编等手续。办理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核销编制手续。每年负责到编办核定在编在岗人员情况。
10、负责办理达到退休年龄教师的报批及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的核定上报手续。
11、负责审阅并及时处理人事、劳工等方面各类报告、文件、报表和做好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审核报批工作。
13、负责编写人事统计报表,人事信息软件的更新与维护。
14、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5、做好评先评优工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16、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及报批。
17、协助校领导处理人事纠纷和政策的解释工作。
18、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培训处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密切当地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面向校内外举办各类培训班。
2、依托和开发学校的教育资源,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发挥培训处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密切的优势,主动与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合作,为社会培养各类紧缺人才。
3、建立一支相对稳定、质量较高、人数适当的兼职培训教师队伍。
4、制定科学的学校培训工作发展规划,使培训工作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二)生产处职责
1、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安排生产实习计划。
2、安排好各班级生产技术课(劳动课)任务,负责操作、示范,传授生产技术。
3、负责班主任、学生生产实习课的考勤、考核工作,协助班主任评定学生生产技术课成绩。
4、负责农机具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负责劳动工具的发放、管理和收回工作。
5、加强农场的经营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并负责劳动产品的保管和分配工作。
6、协助有关专业老师做好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7、负责绿化绿地,树木管理维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学生处职责
1、负责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德育教育,制订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纪律、考勤和宿舍管理,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班主任管理,做好对班主任教育及考核评比工作。
5、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
6、和团委一起做好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军训及革命传统教育。
7、做好负责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活动,配合党支部、团委,做好学生党团建设。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入学训练及毕业生教育和就业工作。
9、配合保卫科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
10、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十四)保卫科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负责学校保卫日常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内的治安防范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综合分析统计和总结汇报。保障校内资产的安全和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
2、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3、加强学校保卫工作的管理,依法制止妨碍本校治安秩序的行为。坚守岗位,勤巡逻,多查看,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分管领导,防止不良现象和恶性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研究,安全检查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4、负责学校保卫人员、校园“110 ”值班室、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负责学校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护卫、巡逻和记录工作。
5、会同办公室、政治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演练,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协同总务处检查落实食堂和小卖部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6、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管理,检查火灾隐患,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7、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各类治安案件以及对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学校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按规定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办。
8、搞好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信息动态,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9、配合当地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十五)综合档案室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校档案管理制度。
2、负责集中管理学校的文书、教学、基建、声像、财务等五大类档案,承担学校的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
3、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开展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5、负责承办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六)打字室职责
1、负责学校各处室送来的文件、试卷及各种材料的录入、油印,以及简单的校对等工作,保证打印材料准确、整洁、清晰,符合材料的规范,并尽快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提高文字排版、油印质量,做到行文整齐,距离适当,文字、图表清楚美观,同时尽量节省纸张、版纸、油墨等文印材料。
3、保持文印室整洁,爱护电脑、一体机等文印工具,经常检查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保证文印工作顺利进行。
4、遵守《保密法》,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收发室职责
1、负责全校信件(电报)、包裹、汇款的收发和报刊的订阅。
2、及时收发各种邮件和来往公函,未注明部门的须及时送办公室处理。
3、及时公布私人挂号信件、包裹、汇款,并做好催领工作。对查无此人的来信须按规定做好退还工作。
4、按时将积压和“无头"刊物邮件等移交办公室备查。
5、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随便拆阅来往公函信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网络管理室职责
1、负责校园网的管理和维护,认真学习网络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校园网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2、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校校通及电子图书系统的维护、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3、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4、负责本校入网计算机IP地址的申请、发放、登记、管理等工作。
5、做好学校机房、各处室、学科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以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技术指导。
6、定期更改学校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密码,确保信息安全;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归档,以备查阅。
7、举报任何使用计算机网络的非法行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天游8|官方网站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咨询室的宗旨是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也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热情接待来访者。
第三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四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要注意建立和积累学生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第六条: 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第七条: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理咨询室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第八条: 心理咨询室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制,咨询学生应事先和心理咨询室预约。
第九条: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信箱,每天开箱一次,并及时答复学生,以便为少数不愿意面谈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建立值班服务制度,心理老师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下午16:00——17:00对全校学生免费开放。
(三十)龙岩市农业学校心理咨询师职责
一、总则
1、心理教师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教师道德准则,在其教师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教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的有关知识,通过不断改善自身的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水平,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心理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教师的工作目的是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教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教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教师产生依赖。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教师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治疗关系,一旦业已建立的治疗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例如发展了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心理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